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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适对《镜花缘》的“女权”解读

2009-03-07 16:49:00 来源:博览群书 杨建民 我有话说

1918年,胡适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作了一次演讲,题目是《美国的妇人》。他说:

依我的观察,美国的妇女,无论在何等境遇,无论做何等事业,无论已嫁未嫁,大概都存一个“自立”的心。别国的妇女大概以“良妻贤母”为目的。美国的妇女大概以“自立”为目的,“自立”的意义,只是

要发展个人的才性,可以不倚赖别人,自己能独立生活,自己能替社会作事。

胡适认为,“这种观念是我们中国妇女所最缺乏的观念。”这种风气,倘能传播开去,便会“渐渐的造成无数‘自立’的男女,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堂堂的一个‘人’,有该尽的义务,有可做的事业”。这些看法,虽不足以解说妇女的全部问题,但传输了女子解放发展的最基本精神。

上世纪二三十年代,胡适先后对多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进行了考证研究,取得了极大成绩。在这些作品中,有一部胡适预言“将来一定要成为世界女权史上的一篇永永不朽的大文;……将来一定要在中国女权史上占一个很光荣的位置”的著作,并未能引起相应的注意。这部古典名著是《镜花缘》;他研究论文的题目叫《〈镜花缘〉的引论》。

在“引论”开篇,胡适便写出“李汝珍”一节,从多种材料的勾沉梳理中,考证出《镜花缘》的作者是京兆大兴县人氏李汝珍。之后,胡适写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章节“《镜花缘》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书”。

胡适说:“李汝珍所见的是几千年来忽略了的妇女问题。他是中国最早提出这个妇女问题的人,他的《镜花缘》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小说。他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,男女应该受平等的待遇,平等的教育,平等的选举制度。”(“答案是”以下每字下面均有重点号)

说一位清代人氏的作品有这样的宗旨,真是石破天惊!胡适意识到可能有人会对此结论不以为然,赶紧补充一句:“我是最痛恨穿凿附会的人,但我研究《镜花缘》的结果,不能不下这样一个结论。”既然如此,我们也不妨用胡适为文的口吻,说一句:拿出证据来。

胡适说,“我们先要指出,李汝珍是一个留心社会问题的人。这部《镜花缘》的结构,很有点像司威夫特的《海外轩渠录》(笔者按:今译《格列佛游记》),是要想借一些想象出来的‘海外奇谈’来讥评中国的不良社会习惯的。”胡适的举证是《镜花缘》第十一、十二回中“君子国”的一大段,这些段落中提出了十二个社会问题。其中第十条“妇女缠足”和十一条“用算命为合婚”,胡适认为不仅是很有见解的观察,甚至是最为精彩的。胡适征引“妇女缠足”一节:

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。始缠之时,其女百般痛苦,抚足哀号,甚至皮腐肉败,鲜血淋漓。当此之际,夜不能寐,食不下咽;种种疾病,由此而生。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,其母不忍置之于死,故以此法治之。谁知系为美观而设!若不如此,即为不美!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,额高者削之使平,人必谓为残废之人。何以两足残缺,步履艰难,却又为美,即如西子、王嫱皆绝世佳人,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?况细推其由,与造淫具何异?此圣人之所必诛,贤者之所不取。

对此两节,胡适认为:“这两项都是妇女问题的重要部分;我们在这里已可看出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热心了。”

《镜花缘》是一部小说,所以,“李汝珍对于女子问题,若单有君子国那样干燥枯寂的讨论,就不能算是一个文学家了”。胡适认为,《镜花缘》里最精彩的部分是女儿国的这一段。这大段的宗旨只是“要用文学的技术,诙谐的风味,极力描写女子所受的不平等的,残酷的,不人道的待遇”。胡适甚至说:“这个女儿国是李汝珍理想中给世间女子出气伸冤的乌托邦。”

这个女儿国,读过《镜花缘》原著的人都知道,是个一切以女子为主的国度。在这里,男人穿上衣裙,在家里“治内事”;而女子,穿上靴帽,在外主事。胡适认为:“这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根本见解:今日男尊女卑的状况,并没有自然的根据,只不过是‘自古如此’的‘矫揉造作’,久久变成‘自然’了。”为了证明人是“矫揉造作”而来,书中还设计了一段绝妙的情节:一个去女儿国参观的人(林之洋),被女儿国王看中,选为王妃。可是,他不似女儿国的男子那般“矫揉造作”,所以必须加以改造治理。这个过程,描述得相当细致,足以引发对现实女子的生存状态进行反省。

首先,林之洋由宫娥预备香汤,沐浴一番,接着化妆。“穿耳”是由几个身高体壮、满嘴胡须的宫娥紧紧拽住,左耳一下,右耳一下,疼得林之洋大叫连声。接下来是缠足。这情节,笔者小时候听家里老保姆讲过,可没有《镜花缘》描述得这么细致。等到缠毕,脚便如炭火烧一般,痛不可耐。这等受虐待,最初当然是要反抗的。林之洋晚上便自行将缠布放开,结果招致一顿毒打。不过几十天的功夫,“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,业已流尽,只剩几根枯骨,两足甚觉瘦小。”

读到这一节,让人恐怖。可以想见,胡适在文章中多引原文,只是想让人们看看,今天社会的女子,就是长期这般“矫揉造作”而成的,一切皆非天意。而《镜花缘》中:“几十天的‘矫揉造作’,居然使一个天朝上国的的堂堂男子,向那女儿国的国王,颤颤巍巍的‘弯着腰儿,拉着袖儿,深深万福叩拜’了!”胡适对此感慨万端:“几千年来,中国的妇女问题,没有一个人能写的这样深刻,这样忠厚,这样怨而不怒。《镜花缘》里的女儿国一段是永远不朽的文学。”

《镜花缘》书里对于妇女问题的反映,不仅有女儿国,女权伸张的一个乌托邦,还有一个黑齿国――女子教育发达的一个乌托邦。黑齿国中,无论贫富,都以才学为高为贵,不读书的为贱。就是女人也是这样。有一个外来的男子,看轻这里的女性,可与她们讨论学问时,结果却“面上红一阵,白一阵”,万分狼狈。看到这里,胡适高兴地说:“这样恭维黑齿国的两个女子,只是著者要我们注意那个女子教育的乌托邦。”

李汝珍在《镜花缘》的二十五回里,写了一个两面国的强盗山寨继而提出了一个颇为重大的妇女问题:男权社会里男女贞操的“两面标准”(今天所谓“双重标准”)问题。胡适以为,此问题先前也有人谈过,但“三千年的议礼的大家,没有一个人能有李汝珍那样明白爽快的”。这还不算,《镜花缘》五十一回里,两面国的强盗头子想要收妾时,被自己夫人一顿好打,还训斥一番:“我只打你只知有己不知有人。”“假如我要讨个男妾,日日把你冷淡,你可欢喜?”胡适认为,这强盗夫人说得有理,推己及人,用一个单纯的贞操标准:男所不欲,勿施于女;所恶于妻,毋以取于夫。这叫做“忠恕之道”!

就算这几个妇女问题的提出,似还不能说妇女问题已经触及到了根本。从《镜花缘》里,胡适还寻到了有关女学和女权的内容。在胡适看来,《镜花缘》里,对于武则天,只有褒词,而无谤语。

李汝珍借着武则天的名义,来为女子行“德政”,有相当深刻精微的地方。例如,他设计了十二条恩旨。其中除去旌表贤孝的妇女、旌奖“悌”的妇女、旌表贞洁、赏赐高寿妇女等一般条目外,还针对大内宫女,设定出“凡入宫五年者,概行释放,听其父母自行选配”,并针对贫家女子,设造“育女堂”,“凡幼女自襁褓以至十数岁者,无论疾病残废,如贫不能育,准其送堂,派令乳母看养。甚至还针对妇女生理特点,“命天下郡县延访名医。各按地界远近,设立女科,并发御医所进经验名方,配合药料,按症施舍”。这些对妇女的基本方面的尊重设置,的确如胡适认识的,“都是很重要的建议”。

保障女子的基本权益,似乎还不够。李汝珍还让武则天创办男女平等的选举制度。叙述到这里,胡适特别强调:“注意,我说的是选举制度,不单是一个两个女扮男装的女才子混入举子队里考取一名科第。李汝珍的特识在于要求一种制度,使女子可以同男子一样用文学考取科第。”“一种女子选举制度,一方面可提供女子教育,一方面可引到女子参政。”李汝珍笔下的女子选举制度,有十二条之多。胡适称颂说:“这种制度便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总解决。”

胡适考证,李汝珍写作《镜花缘》约在1810年至1825年之间,也就是清朝嘉庆、道光年间。这个时期,一些先觉的知识分子虽然感到思想的压抑和制度的无望,可如李汝珍这样较为全面提出数千年来少有人关注的妇女问题,并加以深刻解剖,开出药方的学人,真可谓凤毛麟角。胡适看重、推崇的,正是这一点。他在文章中不吝文辞,对李汝珍及其著述作了绝高评价:

三千年的历史上,没有一个人曾大胆的提出妇女问题的各个方面来作公平的讨论。直到十九世纪的初年,才出了这个多才多艺的李汝珍,费了十数年的精力来提出这个极重大的问题。他把这个问题的各个方面都大胆的提出,虚心的讨论,审慎的建议。他的女儿国一大段,将来一定要成为世界女权史上的一篇永永不朽的大文;他对于女子贞操,女子教育,女子选举等等问题的见解,将来一定要在中国女权史上占一个很光荣的位置。

胡适当时刚从美国回来未久,因为大力推动“文学革命”,已有声名。对于《镜花缘》提出的妇女问题,他相信会因自己的阐发而引起相当反响的,在文章末尾,他自信地说:“这是我对《镜花缘》的预言。也许我和今日的读者还可以看见这一日的实现。”

时至今日,我们不得不说,胡适的预言,有些落空了。即使在今天,能充分意识到《镜花缘》中男女平权价值的读者,为数不多;以此角度来研究这部古典小说的学者,亦用得上“凤毛麟角”这个词。因此,我们不仅可以深刻感受《镜花缘》著者李汝珍的先觉和寂寞,同时也为胡适重估古典作品的睿智眼光感慨。读了《镜花缘》,读了胡适《〈镜花缘〉的引论》,即使在“女权”观念已有长足进步的今天,笔者仍赞同胡适的预言。对于李汝珍这位中国女权思想的先驱,对于胡适这位“文学革命”的舞动大旗者,我们除去表示由衷的敬佩,还有将他们“预言”变成现实的努力责任和义务。这,或许是我们试着重新揭开这篇距今已八十多年的《〈镜花缘〉的引论》的驱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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